我公司是人力资源公司,给项目单位派出派遣员工
比如结算表上显示员工工资总额4000(扣除个人承担社保后实发工资3700),社保总额1000(其中单位承担部分700,个人承担部分300),收管理费100,应收项目款4800(即含税开票合计)
给项目单位同时开出二张差额普票和一张全额普票,其中:
一张是工资3700,扣除额3700,0税
一张是社保1000,扣除额1000,0税
一张是管理费100,率5%,税4.76
1、收到项目转款
借:银行存款 4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795.24
贷: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4.76
2、发放工资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0
贷:银行存款 3700
贷:其他应收款-代扣个人社保 300
3、交社保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700
借:其他应收款-代扣个人社保 300
贷: 银行存款 1000
我这样做的对吗?
好像跟咱讲的收入成本确认金额不太一样呢,税没少交,收入和成本可能同步多记了,利润不变,但是为什么也做到了我增值税申报表主表、附表一、利润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收入数是一样的呢?
毕竟增值税主表和附表一都是从系统里自动提取出来的,能看出我到底哪做错了吗?
朱羽老师
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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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