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返租给业主如何进行账务和税务处理
请问,我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商业门面销售给业主,和业主签订委托经营协议(业主委托我公司管理商业门面),然后我公司将门面出租给商户收取租金,再将收取的租金支付给业主,这样操作是否合法?我公司如何进行账务和税务处理?收取的租金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收取的租金完全返给业主,公司无收入,甚至是亏钱的,在与业主签订门面销售合同的时候,同时签订了委托经营协议就约定了返租给业主的金额,后面出租门面的时候租金和运营管理费低于这个返租金额(为了促进销售),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收取的租金返给业主,公司另外取取运营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