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月公司地址(河南省内跨区或跨市)变更,目前这月未开出发票,但有开进来的发票。
1、在工商变更后,税务变更前的期间是不是开进的发票就要按新营业执照上的税号开进来了?
2、变更税务前,要把变更前的所有未报销费用票全部收回上帐?除做第一季企业所得税申报,还要做第二季企业所得税清算吗?
3、税务变更后是不是不用启用新的账本延续做账,到进行24年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时填的还是1-12月(变更前后)全年的数据?
4、变更前有开进的可抵扣增值税的费用专票,在变更后在电票平台还能直接勾选认证吗?
以上跨区或跨市地址变更财务处理方式一样吗?
霍廖凯老师
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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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