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做关于一家做售后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的股权转让问题; 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都是5万元; 现法人原来占股20%,原来的2人占股各40%,原来的股东实际在2014年已经抽逃资本走了,现法人还是按4万元购买了原两股东的80%的股权;1. 税务评估说现在净资产18万多,所以按净资产的方法来交个人所得税; 但原2015年年初的账目中一直有个待摊费用,没有明细科目;我就在2023年一次性摊销了; 税务的意思是时间太长,不充许摊销; 但未分配利润是滚存的呀; 到底应怎么处理?2.之前账上有资本公积80001.32元,因为账在2014年发生的,但老板就是没有找到凭证,账册没找到了,这个又怎么处理?3.现在相当于我在账上做亏损,税务也不认,认为不合理,应怎么做?
罗姣老师
已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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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