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服务内容,开票税率不同
我公司2023.1月开票税点混乱,对同一开票内容“物业服务”开出免税、1%、3%共3种税率,发票均为普票。因为开票对象为自然人,不易追回,未作冲红作废处理。
统计2023.1-3月汇总开票总收入(含税收入)589174.53元,其中:
①3%税率,实际开票金额77279.94元,税额2318.43;
②1%税率,实际开票金额467163.81元,税额4671.6;
③免 税, 实际开票金额37740.75元,税额0元
一季度增值税申报表已经申报填写,全部按照1%进行申报:
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填写(栏次1)为582184.5,
本期应纳税额(栏次15)17465.54,
本期应减税额减征额(栏次16)填写的是11643.69,
最后(栏次20)应纳税额5821.85元。
问题1:正确申报的话,栏次1--“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应该怎么填写?栏次15?和栏次16
问题2:如果不变更申报,那么做账软件计提的应交增值税6990.03,和已经缴纳的增值税5821.85,这两者的差额1168.18元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