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与做账差异问题
2023.1月可开票税率混乱,开票存在免税、1%、3%税点这3种情况。2023.1-3月汇总开票收入589174.53元,税额为6990.03元,其中:
①3%税率,实际开票金额77279.94元,税额2318.43;
②1%税率,实际开票金额467163.81元,税额4671.6;
③免税,实际开票金额37740.75元,税额0元
一季度增值税申报表申报填写时,全部按照1%进行申报,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填写(栏次1)为582184.5,
本期应纳税额(栏次15)17465.54,
本期应减税额减征额(栏次16)填写的是11643.69,
最后(栏次20)应纳税额5821.85元。
与财务账上存在差异,要如何调整。是更改申报表还是调整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