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政策一出,估计各位会计宝宝又要操碎心了。
这次个税的改革不是简单的提高“免征额”,本次修法引入“综合所得”概念,在专项附加扣除、个人自行申报、反避税、信息共享等方面都有重要改革措施,在综合制改革方面有了重大历史性突破,可谓是在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历史上书写了浓重一笔。
那么问题来了👇👇
综合所得将来到底怎么算?
专项扣除将来到底怎么扣?
汇算清缴将来到底怎么清?
税收风险将来到底怎么防?
是不是晕头转向了~别慌,柠檬会计学院推出的《个税改革实务操作深度解析》课程,专门针对这次个税改革量身打造,对个税改革作一次全面深度的剖析👇
❤课程收益
理解个税所涉及的内容,熟练运用实操,通过案例分析,能更加深刻理解并把控新个税业务的涉税管理。
同时对进一步财税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个前期的筹划空间。
🎧听课方式:视频<可看回放,一年有效>
👩🎓适合对象:企业财务总监、税务经理、财务人员、企业管理者等
【老师介绍】
马老师,16年大型企业财务管理经验,曾服务于富兴集团、五强集团、华泰重工、兰天集团,担任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等岗位,具有丰富的实操管理经验。
【课程大纲】
改革条款0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该政策,如何应用?如何避税?
改革条款02: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该政策,如果所在单位不给员工(如:单位的保洁人员、保安、服务人员等)购买“五险一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是否也可以按标准扣除?
改革条款03: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将来专项扣除,如何扣除?如何取证?
改革条款04: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该政策,是否预示着不得减计扣除?
改革条款05: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该反避税条款,个人股东借款给企业是否需要核定“利息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改革条款06: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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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会计宝宝需要时刻关注政策,适时作出调整和学习,才能避免不必要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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