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延考地区公布的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延考增报科目的通知汇总如下: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具体的政策吧~
北京
北京财政局通知显示:考生需要在2021年3月29、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到2020年度报名所选区现场交本人签字的《报名信息表》(不用盖章)《延考增报科目表》并缴费(请携带与所报科目对应的现金)
新疆
新疆财政厅通知显示,考生要在2021年3月23日至3月30日(工作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期间,前往报名地所在财政局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办理,逾期不予办理。考生需填写《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增补申请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缴费。(请携带与所报科目对应的现金,考务费40元/科目)
深圳
深圳市财政局通知显示,考生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于2021年3月26日18:00前,将《延考增报科目表》送达深圳市罗湖区松园路松园北街38号3栋5楼深圳会计进修学院,提交后,可于2021年3月29日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新增加科目的报名及网上缴费,并于2021年3月31日24:00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2020年度已报科目不需要重复报考。
汕尾
汕尾市财政局通知显示,考生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于2021年3月26日18:00前,将《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延考增报科目申请表》送达汕尾市财政局会计科(办公地址:汕尾市区澳门街华信商贸大厦三楼),逾期不予受理。提交后,可于2021年3月29日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新增加科目的报名及网上缴费,并于2021年3月31日24:00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河北
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省部分地区2020年度全国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入2021年度进行,有的延考考生希望在2021年度增加考试科目。为了更好地服务考生,经研究并请示上级部门,延考考生增报科目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请考生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于2021年3月30-31日(9:00-17:00)携带考生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需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到2020年度报名所选市现场提交《延考考生增报科目申请表》并交费(为方便大家尽快办理手续,请携带增报科目对应的现金)。
考生到现场办理增报科目手续,应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控。
附件: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考考生增报科目申请表
已发布增补报名公告的地区的考生要格外注意补报名的时间,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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