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工商年报年检即将结束!个体户一定要做工商年检,逾期后果自负!
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开始。现在已经过去大半时间,6月底即将结束,请没有年报的抓紧操作!!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强化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全国存续的市场主体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应当自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http:
20609次浏览
2021-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