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准则已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如何进行《建造合同》与新《收入》准则的衔接处理?
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 取代了《会计准则15——建造合同》在建筑合同中的收入确认和成本处理规定。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那么未完工的工程核算在新旧准则过渡过程中该如何衔接?今天说说执行新收入准则的衔接问题。01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进度要求:(1).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210次浏览
2021-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