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税委会〔2020〕33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税委会〔2020〕33号海关总署: 为支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进行调整,现将《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印送你署,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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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