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1月1日起,将个体户减半征收个税的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调整为不超过200万,请举2个案例?
问题:自2023年1月1日起,将个体户减半征收个税的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调整为不超过200万,请举2个案例?案例一:纳税人李某经营个体工商户C,年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2000元,那么李某该项政策的减免税额=[(80000×10%-1500)-2000]×50%=2250元。李某实际应纳个税=80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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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