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销售公司去年采购的小家电由于滞销原因以及更新换代,只能低价出售了,是否存在税务上风险?
请问家电销售公司去年采购的小家电由于滞销原因以及更新换代,只能低价出售了,是否存在税务上风险?答复:上述情况下的低价销售,属于有正当理由,是合理的,即便是引起税务风险评估预警,但是由于有合理的理由,是可以解释过去的,因此不存在税务上风险。参考: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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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