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9月份招聘了一名在校大学生来实习,10月份发放报酬4000元的时候如何计算个税?是否需要取得发票才可以税前扣除?
请问老师,我公司9月份招聘了一名在校大学生来实习,10月份发放报酬4000元的时候如何计算个税?是否需要取得发票才可以税前扣除?答复大学生实习取得的收入在计算个税的时候,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若是10月份发放报酬4000元,允许减去1-10月份每月5000元共计5万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另外在企业所得税上不需要取得发票就可以税前扣除。参考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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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