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企业进销项不匹配,被税局定性虚开!注销后仍被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
煤炭企业进销项不一致被税局定性虚开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泰税稽处〔2022〕37号江苏**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略)我局(所)于2021年10月13日至2022年5月20日对你(单位)(地址:泰州市**区**路*号***)2018年9月21日至2021年8月31日增值税发票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一、违法事实你单位2018年9月~12月向大连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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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