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涛哥跟一个朋友喝茶,聊起他们公司经常出现商品采购入库时,业务员不能提供准确的商品报价,有时候报价是有,但是因供应商发票开具总有滞后,不知道对方会开专票还是开普票过来,所以入账金额也就没法准确确定。但是商品已经验收入库了财务也不能不做账。
涛哥分析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有以下原因:①企业在跟供应商签订合同时未将发票问题约定好②商品的价格随着市场每个月都有一定幅度的变化
此时就出现了暂估入账。
1、那么什么是暂估入账?
暂估是指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以及谨慎性的质量要求,在具体的会计业务处理中,一种与预计负债不完全相同的业务。
上述解释非常官方,涛哥跟大家作进一步阐述,也就是说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对于已经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在未收到发票的时候,应当在月底合理估计入库成本(比如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售价*预计或平均成本率等等)暂估入账。
举个例子
A公司购买一一批原材料,原材料已入库,供应商还未将发票开出,此时做的虚拟入库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暂估入库。
那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也就是所谓的暂估入账。
实务中,在判断是否需要暂估入账时,主要关注商品是否已经入库使用。如果是在途物资的情况,则不需要暂估入账处理,待实际入库使用时再做会计处理。
注意:此时暂估入库是不涉及税金的分录
2、暂估的账务处理
举个例子
A公司购进一批价值为100万元的原材料,原材料已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发票。合同约定材料的含税价格共计113万元。
(1)暂估入库
借:原材料 100万元
贷:应付账款—暂估 100万元
注意: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且不涉及税金分录,暂估金额按不含税价格。
(2)暂估回冲
①红字冲回暂估入库
借:原材料 100万元
贷:应付账款—暂估 100万元
②收到发票,做入库处理
借:原材料 1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万元
贷:应付账款 113万元
注:按照规定,暂估入库要在次月月初红字冲回,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如果次月发票还是未收到,月初冲回月末再次暂估会增大工作量,因此一般情况是在收到发票时再冲回。
3、“暂”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Q:企业购买了一批材料,但是没有及时取得发票,预缴的时候是否可以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A: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上述“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的含义就是,虽然这些成本费用暂时没有取得合法有效凭证,但是会计已经按照实际发生金额进行了核算,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就可以按照会计核算的结果为基础来预缴申报。
会计收入与成本费用的核算绝不能简单地根据开出或收到发票情况来做。
涛哥提醒:暂估入账后,如果在汇算清缴之前还未取得发票,要做纳税调整处理。所以,不要暂估入账完了就以为没事了,要及时索要发票,避免被调增的风险!
4、暂估入账大量存在对企业经营发展不是一件好事
对于固定资产而言:
预估的固定资产价值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这样势必会影响折旧的计提,如果增加固定资产价值,那折旧就有可能提高,导致利润减少,反之导致利润的增加。
对于存货而言:
企业如果存在大量的暂估资产或者债务,这样很容易导致整个管理工作难度加大,更容易由于工作疏忽而对整个企业账务不实产生负面社会影响。
当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及时取得,企业无疑需要垫资缴纳税金,本来用于周转的流动资金就会减少,不利于企业的正常运作。
5、改进存货暂估在企业的大量存在
①选择优质的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实物质量、验收、付款以及发票的取得时间。
②财务部和采购部门加强沟通,确保货到票到及时对采购货物结账,这样才能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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