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一直是问题提的最多的,其主要问题还是因为小伙伴们对视同销售这个概念还没有清晰的认知。同时也因为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上都有视同销售的概念,但是他们的范围是不同的。所以我们总是会混淆起来。今天就跟着大家一起梳理一下。
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分为两类,正常销售行为和视同销售行为。正常销售行为是有偿的,视同销售行为是无偿的,但要视同有偿来缴税。
1、那么常见的视同销售类型有哪些呢?
提供劳务视同销售,主要出现在一些服务型企业的促销活动中,比如餐饮和酒店住宿企业的消费积分换取免费服务、航空公司累计里程免费换机票等。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企业业务人员给客户送礼,在外面办业务买了礼物,比如茶叶、酒、烟等直接就送给客户了。我们财务人员比较迷惑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视同销售?这难道不算是业务招待费吗?如果做视同销售还需计提销项税有点麻烦!到最后大多数人还是将其计入业务招待费里面!
但是在面对税务稽查的时候,这就是一项税务风险,稽查人员就会将其列出。因为赠送礼物的企业并不是增值税链条的末端,不是最终消费者,增值税需要向下游传递,企业应视同销售处理,同时也是允许你将进项税抵扣的!
2、视同销售的具体行为有哪些?
3、视同销售在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而在税收上作为销售,确认收入入税金的商品或劳务的转移行为。
增值税视同销售的范围更广一些,这是出于保护增值税税源的考虑,将自产货物用于投资,捐赠,利润分配,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无论何种原因,最终都脱离了企业的范围,考虑到后续税收监管的困难和可操作性,无论货物是否产生增值,都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
企业所得税建立了企业所得税制,对于货物在同一法人实体内的转移,如用于管理部门,分公司之间等,不在作为视同销售行为,不再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除此之外,均需要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
4、视同销售账务处理
(1)交付他人代销货物(委托方的处理,视同买断方式下一般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在收到委托方开来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①将委托方代销商品发出时:
借:发出商品或委托代销商品
贷 :库存商品
②收到代销方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或委托代销商品
(2)销售代销货物(受托方的处理, 按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①收到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②销售代销商品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代销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受托代销商品
③收到对方发票: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3)统一核算,异地移送销售(同县市除外)
不确认收入
①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②转销项税额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货物作为投资,提供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5)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①公司决定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②实际发放福利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注意:这要与外购产品发放福利的区分开
(6)分配股东、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7)无偿赠送他人单位或个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最后,提到“视同销售”许多人第一反应是会加大企业的税负。的确如此,一般情况下视同销售会加大企业的税负,但是如果在我们可预计未来“视同销售”情形发生的情况下,我们就可以提前做好准备,譬如获取相关成本发票时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从而可以抵扣进项税。所以作为财务人员我们要了解相关“视同销售”行为,一是避免遗漏申报给企业带来涉税风险,二是可以避免重复纳税给企业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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