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说说农业!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农业是国家根本,而且在农田林地日益萎缩的年代(全盖房地产了),免税对于农业来说,无疑是很吸引的!
关于农业、农产品有很多免税政策,但是问题来了:做农产品初加工的,加工费能免税吗?
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第五条第一项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委托合同,受托对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规定的农产品进行初加工服务,其所收取的加工费,可以按照农产品初加工的免税项目处理。
因此,对 财税〔2008〕149号 和 财税〔2011〕26号 这两个文件里规定的农产品进行初加工,可以免税。
等公交车的时间就学会了,每天一个知识点,1年就走完别人5年走过的路!分享给更多同行,大家一起提升💪💪
会计头条原创作者:一点大师,一个致力于帮小白脱白的老会计,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
注: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联系邮箱:zirongzhang@ningmengy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