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专项附加扣除”入刑!“两高”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24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11次会议、2024年2月2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20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4年3月15日法释〔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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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