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通知!旧公司应在3年内调整剩余认缴出资期限!实缴资金不一定真的交钱!千万别搞错了!
今天就跟着猫叔一起来看看吧!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旧公司3年内调整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全面开展促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有一条对之前公司注册资本的认缴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该文件里的存量公司指的就是之前已经成立的公司)1、存量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新《公司法》生效后3年以内将剩余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以内;2、存量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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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