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0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传闻多年的“金税四期”这次是真的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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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四期”真的来了
如上图,11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0年12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告,本次采购有关“金税四期”。
小编简单梳理下采购信息内容:此次采购主要部署在总局内网,拥有“视频指挥台”、“重大事项”和“重要日程”等主体功能,配套提供多人音视频沟通、会议室预定功能,并保留接口扩展能力。
“金税四期”的采购信息发出了一个讯号——“系统升级,加强监控”,要加强在技术层面上的监控,加强税局的统筹监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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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四期”强大到何种地步?
“金税工程”
首先,认识一下什么是“金税工程”。1994年,我国的工商税收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建立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流转税制度。但由于初期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有效的监控手段,伪造、倒卖、盗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比较猖獗,需要现代化技术手段加强对增值税的监控管理,所以1994年3月底,“金税工程”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金税工程”用一个网络将国税总局到各省、地市、县税局的四个系统: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全国税务系统的防伪税控认证子系统、增值税交叉稽核子系统和发票协查信息管理子系统紧密相联,相互制约,构成完整的增值税管理监控系统的基本框架。
“金税四期"
顾名思义,“金税四期”是“金税三期”的一个进化及完善。我们先来回顾“金税三期”系统已经可以实现哪些:
▪ 1分钟,找到税收风险点;
▪ 30分钟,佐证税收风险点;
▪ 50分钟,联动标识税收检查点。
智能机器人全库检测已经开启。同时,税务总局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人民银行、工业化信息部四方联动深度利用大数据平台跨区域展开联查,让违法犯罪企业无所遁形。
“金税三期”上线后,国税地税合并,在开票软件上加上商品编码、单位编码,以及单价、金额等信息,就对企业的商品信息流变动一目了然。同时,推行五证合一,税务、工商、社保接口逐渐合并,几乎全面监控了企业和员工的资金流信息。“金税三期”同时对岗责体系和征管流程进行梳理和配置,实现岗位设置、工作流程以及参数配置等统一,其主要是对税务系统业务流程的全监控。
而“金税四期”,不仅仅是税务方面,还会纳入“非税”业务,实现对业务更全面的监控。同时搭建了各部委、人民银行以及银行等参与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和核查的通道,实现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核查三大功能。即将进入的“金税四期”,势必会比“金税三期”更加强大。国家的“监管之网”,织得越来越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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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应对?
即将面对如此强大的“金税四期”,企业应该怎么做呢?建议即使在“金税三期”侥幸过关的企业,也要抓紧做好应对准备,重点做好账务合规和税务合法工作。那企业要从哪里着手工作呢?
首先,自查是否存在以下41种情况,保持警惕并避免
其次,小编支几招助力企业合规应对
1、梳理薄弱环节:
从源头上防范税务风险,保证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顺畅,确保在对外部不同政府部门提供信息时的一致性。
2、完善发票管理:
加强对增值税发票的监管,将增值税发票的申领、保管、开具、抵扣纳入规范管理。发票作废20%将会预警。
3、重视程序的合规:
遵守相关法规中的登记、备案、申报、变更等程序的要求。特殊情况要及时与税务局进行沟通。
4、没有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千万不要在市面上购进发票用于抵扣。
以下3种情况都是虚开,一定要注意!
①向甲方购物,通过甲方介绍,接受乙方开具的发票。
②购买甲商品,开具乙商品的发票。
③没有购物,直接购买发票。
5、增值税收入与所得税收入不一致会导致系统预警
增值税申报的收入与所得税申报的收入基本应该要一致,若差异≥10%就会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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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金税四期”的到来势不可挡,企业要谨慎对待任何一个纳税事项的申报,平常积累的风险点越少,企业越安全;另外,随着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不断完善,电子发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合同已经成了企业开办、实现服务“线上办”不可或缺的信息化管理工具,随着“放管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整个税务监管系统也在不断升级改造,监管会越来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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