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墨子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个个税的问题。我们企业与某超市合作,客户可以凭超市的消费积分到我们公司领取礼品。请问,我们赠送礼品的行为是否需要扣缴个税?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财税【2011】50号文件规定,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属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行为,不需要扣缴个税。即使是消费积分单位与礼品赠送单位不一致也可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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