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经营不善需要变卖资产获取周转资金或者经营太善要更换最先进的设备,原有的设备就会被卖掉,这是企业运转经常会发生的事情,但是总有财务算错增值税,这不最近又看见有新闻报道,某公司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因财务人员算错增值税金额,少缴税款惨遭罚款,致使公司利益受损。
一旦公司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涉及的问题无非就是以下这些:
缴多少增值税?
开什么发票?
分录怎么做?
一下子这么多问题可能会有人觉得头晕
大家不要晕!
稳住,我们一定会学明白的!
现在带领大家将上述问题一举歼灭
两类纳税人+一个案例+两大风险预警
让大家清晰理解固定资产出售
一、
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出售固定资产,无论什么时间购入的,购入时是否抵扣过进项税,都按下面这个税率核算
税率:采用简易计税,征收3%征收率减按2%
发票: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如果对方一定要开专票怎么办?是不是就不卖了?(不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纳税额:=含税售价/(1+3%)*2%
=含税售价/(1+3%)*3%
二、
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分为两种情形,首先我们需要确定固定资产购入的时间以及购入时是否抵扣过进项税,这决定了我们采用哪种税率
情形1:2009年1月1日之后购买的固定资产且已抵扣以及因纳税人自身原因未抵扣的
税率:采用适用税率征收
发票: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纳税额:=含税售价/(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情形2:2008年12月31日之前购买的固定资产且已抵扣以及未抵扣的
税率:采用简易计税,征收3%征收率减按2%
发票: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放弃减税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纳税额:=含税售价/(1+3%)*2%
=含税售价/(1+3%)*3%
想必大家发现了一般纳税人出售的资产如果未抵扣,适用的税率和小规模纳税人是一样的
注:
另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现在让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巩固刚刚的知识点
三、
案例
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年购入一台设备B金额为14798元,已抵扣进项税2150.14元,已提折旧9756.75元,现因这台设备无法满足工作需求,打算低价卖掉,含税售价为4000元,发生清理费100元,假定适用税率为17%,款项已收,会计应该如何处理?
第一步
处理折旧费
借:固定资产清理-B设备 5041.25
累计折旧 9756.75
贷:固定资产-B设备 14798
第二步
处理清理费
借:固定资产清理-B设备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第三步
确定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4000/(1+17%)*17%
借:固定资产清理-B设备 581.2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581.20
第四步
处理收到的款项
借:银行存款 4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B设备 4000
第五步
确认资产损益
借:资产处置损益 1722.45
贷:固定资产清理-B设备 1722.45
如果A企业将该资产直接清理报废,则记为营业外支出
四、
风险预警
错账风险警告!营业外支出与资产处置损益的区别:
资产处置损益是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那我们应该如何区分呢?区分方式简单来说就是看资产处置之后是否还能为企业产生价值,出售固定资产为企业带来了收入,产生了价值,所以记为资产处置损益,报废没有为企业带来任何有价值,所以记为营业外支出。
涉税风险警告!销售自己使用的固定资产≠销售旧货:
有一些会计会容易把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搞混,“销售旧货”的通俗解释就是指你之前买的二手货现在要卖出,且货物且进入市场流通,依然具有价值,比如二手车。
旧货的征收率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都按简易办法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二手车行业除外,根据《 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7号),明确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财务把销售固定资产当成销售旧货,少缴增值税,被稽查罚款,这事已经屡见不鲜了。
在此特别提醒各位,千万不要弄混了,一旦搞错了就会涉及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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