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任期终止,下一任交接上岗。
没错,我说的就是特不靠谱会计和白等会计。
最近特会计终于发了个推特,指示总务署开始和白会计交接了。
咱们没有当过总统,也不知道他们要交接个啥。
不过,咱们毕竟都是有会计证的人,对吧?
至少知道会计交接要干点啥,哪些是交接过程中必须要重点关注的内容。可千万别像下面这个会计一样,啥账都接:
如果特会计和白会计像这样移交,那可以负责任的说,里面是存在巨大的风险隐患的。哈哈.这里用马掌门的名言:耗子尾汁,是不是比较恰当?
下面就和德新税悟一起来列个交接清单吧:
一、法律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这里面分为两种情况,如果是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如果是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同时,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也对会计工作交接有具体而详细的规定。
如果是特会计,那肯定属于高等级的财务人员,是有一大群人马负责其职责交接的。
二、具体交接程序
第一步,做好前期工作的收尾,完成待处理的会计凭证和账簿。
第二步,制定移交资料清单,详细列明向接任者移交资料的项目、数量、金额。
第三步,实际移交。打印移交资料清单,交接双方核对并签字确认。如果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应同步移交相关账套用户名、密码。如果存在未结清事项或比较重要的工作,应专门向接任者进行详细说明。
最后,要记得把财务室的钥匙移交了。对于特会计来讲,就是白宫的钥匙要交给白会计了。
三、重点事项
第一,会计交接要做好税务信息变更。会计在离职后要及时核对原公司在税务系统备案的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信息是否已经变更,以避免因为离职后原公司未及时变更财务人员信息,发生涉税违法行为而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新接任的会计人员,要及时向税务机关办理办税人员变更手续,将企业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领票人等信息变更。
第二,会计交接前后财务处理原则不得随意变更。不能一朝天子一朝臣。这一点,特会计执行的可是非常不好,不仅仅废止了前任奥会计的好多规定,还修改了不少奥会计坚持下来的处理方法。在税法和会计制度规定中,均有相关财务处理方法和原则不得随意变更的规定。比如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存货计价方法等会计处理方法,不得随意变更。当然,如果交接以后新任会计发现前任某些会计处理错了,在有充分理由的前提下还是可以选择变更的。
第三,从原公司离职以后,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会计要注意及时在个人所得税系统中维护好任职受雇信息,将新的任职受雇单位维护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缴单位。一方面要将原任职单位修改为离职状态,另一方面要在新单位中做好职工信息登记,设置好入职时间,以便于在扣缴申报时能够顺利扣除相关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特会计走了,白会计来了,江山代有才人出,总把新桃换旧符。但是,税法和财务处理的原则要一以贯之,这样才能够保证不因为人员变化而导致财税处理出现大的变动,毕竟,企业在会计假设中都是要长期经营下去的嘛。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前任终将离去,唯有依法依规精神长存。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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